公示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泸州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泸市残工〔2021〕号)要求,经市残联党组研究,报请市残工委同意,现对全市50个单位和50个人推荐对象(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5月8至13日)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向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办电话:0830-3110501。
泸州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5月8日